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廉洁行医行为。
二、对象范围
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及副护士长以上中层干部。
三、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会议、电子滚动屏、开设专栏,集中宣传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有关精神。围绕专项整治活动,迅速组织召开专项教育会,副护士长以上中层干部要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确保受教育面都达到100%。党委、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和关键部门、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话,特别是针对红包礼金问题要作专门要求,涉及此类问题的要早作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作为2014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工作要立足实际、分类实施,做到“三个结合”,召开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公开承诺大会暨警示教育会,进行集体公开承诺,做到上下联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做到点面结合。公开承诺活动于2014年11月24日前完成。
(三)开展自查自纠。成立我院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问题。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前上交院纪委。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科室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特别监审科、财务科室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公务车、“三公”经费等监督管理。
(五)加大案件查处。院纪委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党员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败坏社会风气。近年来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仍时有发生,而且手段方式更加隐蔽。开展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党员干部_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相关文件,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使大家从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和洗礼,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理念,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收受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活动。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开展“廉洁医院”创建活动的同时,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通过签订《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责任落实。
(四)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医德医风氛围。各科室主任要在承诺会后及时在科晨会上传达会议精神,使职工知晓我院近期正在开展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活动情况。院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认真做好资料上报工作及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及市卫计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春瑛 党委书记
刘 峰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 萍 党委委员、副院长
黄学东 党委副书记
廖 雁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何东权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天勋 党委委员、副院长
胥雄阳 副院长
罗 勤 副院长
成 员:朴 淳 行后总支书记
杨志敏 门诊总支书记、门诊部主任
侯英丽 住院总支书记、党办主任
宁 馨 院办公室主任
邓启东 人事科科长
黄建平 监察审计科长
徐小川 财务科负责人
何龙泉 设备管理科科长
唐剑萍 药学部主任
陶诗凯 信息科科长
王怀奇 医务科科长
磨 琳 护理部主任
张洁蓉 医保科科长
桑 雄 科技教育科科长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委,廖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侯英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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