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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广元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02  来源:本站  点击量:173

                                             10月1日起,广元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目的

    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乱”。

    流程

    视病情发展,患者可向上一级医院转诊,病情回复再转回。

    注意

    除急诊外,越级转院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昨日,记者从广元市召开的分级诊疗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广元市将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医保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据广元市卫生局机关党委书记张伟介绍,新医改实施五年多来,虽然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但大医院工作量超负荷,病人就诊住院排队已成为普遍现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庭冷落”,群众出现了新的看病难问题。

    张伟说,通过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使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医保基金安全运用、政府投入最大效用,加快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乱”问题。

    意义 方便就诊,降低治疗费用

    张伟介绍,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流程 视病情发展,往上转诊

    分级诊疗有哪些转诊流程呢?记者从会上获悉,当患者在基层就医,遇到病情发展,需向上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一般首先转诊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可以视病情转往县级以上医院。若病情趋于稳定,鼓励患者转回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首先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可以视病情转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平稳后鼓励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据了解,分级诊疗是广元今年医改工作重点。10月1日起,广元市将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报销 未履行转院手续,越级诊治不予报销

    广元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将逐步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在推行阶段拟对于不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同时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据介绍,2014年底,广元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

    到2015年底,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县域内就诊率力争到2015年达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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