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院区共享充电宝服务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Y-072ZW-2019-06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选择共享充电宝服务商
三、资金来源:供应商免费投放
四、服务时间:壹年
五、项目内容:
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随时随地的手机充电服务,不受地方限制,24小时提供服务,改善患者及家属就医体验。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共享充电宝 |
1920×360×360mm±20% |
台 |
1 |
2 |
共享充电宝 |
285.6×270×309mm±20% |
台 |
29 |
六、项目投放数量
按照《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规定,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两家,少于两家本次招标作废。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产品介绍、公司简介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承诺函、响应函等)
八、采购项目要求
(一)、设备要求
1、正规厂家品牌,设备外观与医院整体装修风格相搭配;
2、 支付方式不少于三种,需支持微信、支付宝;
3、可满足市场上所有手机充电口的需求(安卓/苹果/ Type-C接口)。
4、共享充电宝由用户自愿租用,前5分钟免费使用,五分钟后按1元/30分钟收费,每天费用15.00元封顶。每个设备押金100.00元,支付宝用户芝麻信用度满600分免押金,归还设备后押金秒退。充电量可达到半小时在78%左右。
(二)、安装要求:
1、在医院指定点位安装,不能超过指定范围;走线布局合理,符合消防安全。
2、若后期医院对某点位有特殊用途,服务商无条件服从安排。
(三)、服务要求:
1、设备所有权归服务商所有,合作期间设备的维护、系统升级、故障排除、破损设备更换等由服务商负责。
2、设备投放至医院使用之日起,服务商配备维保人员,设备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在故障后3小时内将机器恢复至可使用状态;
3、因设备故障、设备质量问题、使用者隐私泄露等引起的投诉纠纷或赔偿由服务商全权负责。
4、因共享充电宝平台进行系统维护,服务商进行设备搬迁等人为因素必须中断服务器网络连接的,应提前 48 小时有效通知院方。
5、若有政策、规定变更,则按新政新规执行。
6、服务商承诺拥有设备及其宣传资料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此造成与任意第三方产生权属纠纷的,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7、服务商设备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标准并为设备购买2000万人民币保额的第三方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8、电费:30台机器每个月总收益的30%作为医院电费(见于设备收益后台)。
九、请各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加盖鲜章后发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236670650@qq.com)或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直接交送至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中心(综合楼三楼)。由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本谈判邀请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14508 监督电话:0839-3314229(院纪委)
邮 编:628017
友情链接: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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