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医院五金类产品采购管理,提高采购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我院现需选择两家优质的五金类产品供应商作为我院五金类产品年度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2、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2年。
2、服务内容
(1) 供应商每月接到医院发送的采购清单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性报价响应(纸质版或电子版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到采购中心(同意网上加密传送),超过48小时未响应,视为放弃本次供货,连续三次不报价,则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库。密封报价单在医院物资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监督下24小时内开封,共同确定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供货,发放供货通知单(京东中标直接采购),未接到供货通知单的两家则未被选中,未被选中的供应商不得打听中标价格和要求医院解释落选原因。
(2) 接到供货通知单的供应商在48小时内送货上门接受验收,紧急采购2小时内送货上门,紧急采购不进行三家比价,对两家实体店间隔派单,超过响应时限的每次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扣除。
(3) 如果发现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进行扣出。第二次发现串通报价则列入医院黑名单,按照《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所供货物必须证件齐全,价格不能高于或等于同品种、同质地、同规格、同厂家的本地市场价,如暗访发现高于或等于本次供货供应商的零售商店价格,取证后通知供应商,第一次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扣出,第二次延长本次采购付款金额三个月,第三次自动退出供应商库。
(5)如提供货物品种不齐,数量不足、规格错误、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响应不及时、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扣出,影响医院业务工作开展按照履约保证金的20%扣出。同时无条件的接受退、换货处理,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视其情况取消或暂停与供应商的合作。
(6)物资管理部门不得向供应商赊借未经审批的物资,一经发现医院不予结账,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人员。
(7)若出现上述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供应商在收到院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扣出通知单》后可享有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辩的权利,是否采信申辩将根据采购人的判断。
(8) 供应商在收到院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扣出通知单》后申辩无效,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超过时限未补足履约保证金视为主动退出供应商库。
(9)供应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主动退库或被清理出库后供应商库不够三家,医院将启动院内招标程序补够三家。医院取消退库供应商合作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退库或被清理出库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10)产品配送流程:供应商接收医院发送采购清单 → 48小时内报价 → 密封送到采购中心→ 确定中标供应商 → 接到中标通知单 → 48小时内送货上门 → 验货 → 签单
三、参选人需提交资料
供应商参加比选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四、参选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送达评审地点并签到。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机构鲜章。
3、 参选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6、响应文件应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的要求制作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7、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加盖鲜章)、响应联系人姓名、响应人联系方式、响应日期。
8、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五、评选办法
1、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2、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3、根据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响应人所提供的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业绩、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设备场地情况、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优劣排序,确定排位前2名的参选单位为我院五金类产品供应商。本次评标不专门组织答辩会,不解释落选的原因,不退还比选文件。
4、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六、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公告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采购招标】公告栏发布。
七、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九、产品验收
1、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所供应产品后,中标人需在送货单上填写实际送货数量,品名,规格,价格等。并将单据、货物、相关检验合格证一起送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货物方可入库。若因中标人的货物采购人收货时和收货后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如果后续发现中标人有短装、错装、漏装现象中标人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采购人需要补充货物,则中标人须在订单约定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采购人收货,否则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中标人送货时,若有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采购人将不予收货。
3、中标人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采购人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十、产品质量要求:
1、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2、符合国家关于相关行业的验收规范;
3、响应货物应满足现行节能、环保要求;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包退包换政策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十一、支付货款
1、采购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直接汇入中标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2、中标方须向采购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中标方。
十二、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2、若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中标无效;如果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如发现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响应截止日三天前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四、比选时间:2018年12月7 日 上午9:00
十五、比选地点: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二会议室
十六、联系人: 曹先生 电话: 0839-3314508
十七、医院纪委(监督电话) 张先生:0839-3314229
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格式
目 录
1、 响应文件封面(附件1)
2、 投标响应函(附件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为法人本人,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提供)
4、 营业执照(自行提供)
5、 公司开具的法人证明(附件3)
6、 经营许可证(若投标商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该行业必须提供此证件,则需提供)
7、 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的行业,则需提供该行业规定必须提供的相关证件)。
8、 承诺函(对资格条件的承诺)(附件4)
9、 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承诺(附件5)
10、 公司简介(自行提供)
11、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附件6)
12、 响应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件7)
13、 业绩一览表(附件8)
14、 履约保证金承诺函(附件9)
15、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设备场地情况、服务方案、应急方案等资料,供采购人进行综合评定。(自行提供,纳入评分依据)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鲜章),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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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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