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聘护工管理中介服务公司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7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从业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我院需选择一家有资质的护工管理中介服务公司对我院护工进行统一管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或公司,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2、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3、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良好的护工服务工作;
4、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经营护工项目的管理经验。
5、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要求:
1、护工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的管理制度。中选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77号)要求对护工进行管理,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2、中选单位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患者护工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中选单位所提供护工服务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护工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中选单位与护工协商确定,中选单位与护工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3、中选单位应积极组织护工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岗位培训,所有护工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工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选单位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
4、中选单位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工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护工工作有序规范的稳健运行。
5、中选单位在我院区范围内开展护工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我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我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中选单位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我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6、护工提供服务内容:在科室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表仪容,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排泄、活动等。严禁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7、陪护公司保证陪护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类、心理等疾病,陪护人员上岗需提供健康证。
8、陪护人员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的纠纷,陪护公司必须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陪护公司应公示收费项目并向患者提供收费发票,严禁陪护人员私自向患者及家属收取小费等。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报名需交的资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3、经有效年检护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近3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管理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服务医院公章;
5、拟派驻护工人员花名册(含从业年限、注册证书)。
(二)服务性规范文件要求:
1、公司简介,重点介绍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护工管理工作的相关业绩;比选人若中标,提供护工的规范管理服务内容、对医院应尽的义务、相应服务价格等。
2、提供对本比选文件中“第一条、第三条服务要求”的书面保证承诺书。
3、需提供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4、护工服务收费报价明细表
5、须提供护工规范管理服务的流程及制度等。
(三)报价文件 :
1、报价单(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比选文件规范装订并密封交至护理部办公室登记报名(资料不齐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它: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医院账户。
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账 号:230900800902010288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元苴国路支行
四、参加比选招标人现场演示要求:
现场演示: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进行现场演示。
1、现场演示时间:2016年11 月9日下午15:00
(1)每位比选单位演示时间:≤20分钟
(2)演示内容要求:公司经营范围、护工管理工作的相关业绩、护工服务管理运作模式、护工服务收费标准及护工收益情况,以及医院关心的其他问题现场提问。
(3)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备。
2、比选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向医院缴纳办公费用(医院提供办公室及水电、网络费用)。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7日,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联系人:赵丽;联系电话:0839-3314232;0839-3314229(监察审计科)
八、比选方法:
采取综合评估法:评委对服务能力指标、服务业绩、收取病人费用报价、办公使用费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友情链接: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版权©2024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网站访问量: 12013058 次
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