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19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2019年医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仅一次。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月11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检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党总支党支部责任清单,做到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每季度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及时研判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问题,目前已形成工作常态。2021年第一季度,及时分析研判解决了职工对停车收费问题、班子调整、院内绿化项目实施等方面的舆论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弘扬了正能量。
2.未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网络平台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一是制定了舆情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网络舆情责任科室为宣传统战科,网略硬件设施建设的责任科室为信息网络中心,规范管理医院企业微信、QQ群,建立了舆情快速响应承办机制,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维护医院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加强信息网络系统硬件设施建设,安装了信息系统VPN防火墙、堡垒机、杀毒软件、日志审计等,安装了反统方软件,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数据访问控制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数据库密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和数据库管理员三段分级管理规定。
3.2018年、2019年领导班子多数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了2020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找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了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党总支党支部党建目标考核中,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到位,突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
4.2017年至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不系统、不全面,未达到规定次数。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月11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检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进一步增强了抓好中心组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党组织指导意见,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规定篇目不减,确保学习系统全面。2020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党委委员带头讲党课25次。三是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办公室编印学习资料,党委学习委员严格考勤,每次集中研讨由1名党委委员主题发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研讨,确保中心组学习全员参与。2021年,已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等,并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落实市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奋斗目标和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战略有差距。
5.作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不足。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外引与内培相结合,借用医才网等平台,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逐步建立高素质科研教学工作队伍。2020年完成市委引才计划、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计划4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1名;积极争取扩大专家学术影响力,获任四川省“天府学者”1名、第十四批省卫生健康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第三批市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4名、第七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6名、第七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5名。二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制度保障和奖惩激励相结合,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住培专业基地绩效管理办法》《专业基地年度目标管理办法》,完善了《医学重点学(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科研奖励和论文报销管理办法》,对2020年度省市重点专科、科研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SCI论文等进行了奖励,激发科研教学工作热情。三是提升科研教学工作能力,选送专业技术骨干41人进修学习,96人参加国家级、省级师资培训,充分发挥赵继宗院士工作站平台作用,启动科研育苗工程,联合开展科研项目1项,申报省医学会和省卫健委科研课题17项、市卫健委科研课题24项,获省医学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6.医联体建设推进不足,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作用和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成立了医联体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抓医联体工作。二是完善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逐步推进实施。三是加强对现有医联体单位的帮扶指导,已建成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心电传输、诊断、报告服务系统,线上诊断出报告,并定期派专家前往坐诊,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四是完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内部消毒供应服务资源共享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代办业务。五是积极接纳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疗集团,已接纳广元口腔医院、广元心血管病医院加入我院城市医疗集团,采取专科共建、管理指导的模式积极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六是以技术帮扶为主导,派出10名专家对口支援苍溪县人民医院、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示范技术操作400余台次、新技术30余项、学术讲座18场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900人次,为基层老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助推实现健康广元新跨越。
7.医院建设重复,同质化竞争激烈。城市医疗集团缺乏统一规划,功能定位不清晰、责任区域不明确,医院建设发展规模控制缺乏规范,重点专科建设与域内其他医院存在重复,院内学科覆盖存在交叉。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根据《广元市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广元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医院学科发展基础和前景,以系统疾病相关为原则,整合医疗资源,推动学科向亚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持续深化与常春藤医疗高端人才联盟合作,利用赵继宗院士工作站和乔树宾教授指导医院平台,重点提升心血管疾病中心、神经疾病中心、妇产科微创中心专科能力,提高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重点优势专科区域影响力。2020年,医院被授予国家级“综合卒中中心”,普外科通过省甲级重点专科立项,神经外科、肿瘤科、肾病内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通过市级重点专科立项。
8.国家监测指标-医院评价结果显示:医院运营效率较高,医疗质量较差,持续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DRGs医保付费和“三医监管”为抓手,对标对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55个考核指标,深入开展专科精细化运营管理,加强临床医技科室规范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二是强化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开展“大医精诚、止于至善”和“学指南用指南”系列活动,强化落实疑难病例讨论、三级医师查房、病历书写、病案首页填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有力提升了医疗质量。三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组建了疑难病多学科联合诊疗,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成功组建ECMO治疗团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1项,提升疑难危重疾病诊治能力。四是持续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覆盖范围、入组率、完成率、管理率。目前,医院临床路径涉及24专业,153个病种,入组率94.37%,完成率73.87%,管理率34.39%。五是多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完成市委引才计划、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计划4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1名,选送专业技术骨干41人进修学习,逐步建立起高素质人才队伍。2019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共2413家公立医院参加考核排名,我院位列359名,较2018年首次考核的588名上升了229名。
9.老院区康养中心和三江新区新院区建设推进缓慢,还处于论证阶段。
整改情况:阶段整改。一是将老院区和三江新区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规划。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老院区土地处置和三江新区新院区建设事宜,已书面报告请示。三是成立了重大项目办公室,由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亲自抓推进落实。
(三)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有差距。
10.门诊、住院费用较高。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依托省医疗“三监管”平台,强化数据利用,及时发现处理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整改期间,共处理异常数据36条,涉及科室12个,医师25人次。二是降低药占比、耗占比,开展药学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审查;通过源头控制,采取控一批、降一批、停一批的措施降低耗材使用。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划片区专人深入临床科室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指导检查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严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四是建立监控预警机制。每月对门诊、住院病人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费用较高患者的主管医生给予预警,督促相关科室及当事人及时整改,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严格履行医保协议,严格执行医保价格政策,严格智能审核考核,发生的违规金额全部落实到责任医师,从当月绩效考核中扣除。
11.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下转率仅0.46%, 未达到与医保中心协议确定的分级诊疗下转率2.0%以上要求。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坚持正面引导和激励奖惩相结合,将下转率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引导医务人员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病人。2020年,下转患者11305人,占总诊疗人次1.84%,较2019年明显提升。二是完善开展延伸病房,加强医疗集团内同质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心血管疾病专科联盟、消化系统疾病专科联盟和神经系统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对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为下转患者做好后续医疗服务。
(四)绩效管理改革不到位。
12.绩效工资核算与考核分配基本方案(2019年修订版)中医务人员绩效仍然由各项收入减各项支出成本按一定比例核算,与医疗行业“九不准”中“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医疗检查收入挂钩及开单提成”相冲突。如判读费(指医师开立检查化验并确诊病情所得绩效)、执行费(指医师执行操作各项检查、治疗、手术、会诊等所得绩效)等仍然与医疗检查收入挂钩。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持续改进完善我院绩效核算方案,建立健全绩效核算、考核、调整制度,努力与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相适应。二是将医疗行为以RBRVs点数进行绩效核算,按频次计算医务人员工作量,取消判读费、执行费等核算模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五)资金管理不规范。
13.往来款科目余额较大。跨度时间长,长期未清理调整。往来款项目不清,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的各种长期挂账现象,没有按规定对应收款项进行定期清理和冲减。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逐步追回。一是成立往来账清理领导小组,设立往来账清理办公室,对科目内229个户头进行清理,查阅财务账簿及会计凭证近千份,发出催款通知书19份,开展调查座谈20余次,对2012年以前发生欠款逐笔进行了认定核实。二是逐笔分析成因,把欠款分为三类:应进行调账处理的,应直接追回的,需进一步查证的,并按照妥善处理原则,分类提出处理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分类处置,目前已部分追回,剩余应追回款项将逐步追回。
14.现金管理不规范。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第四十六条未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库存限额及收费备用金限额,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发放夜班费及卫生津贴;现金日记账多处余额为负数,存在记账不规范和坐支现象。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一是组织财务科全体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制度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二是对部分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加强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人岗相适。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2020年1月起,给职工发放工资、绩效等一律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出纳现金日记账规范登记,日清日结。四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库存限额及收费备用金限额。
(六)收费管理不规范。
15.仍然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整改。一是于2020年12月11日停止“体检表封面费”收费项目,违规所得已上缴财政。二是院纪委约谈相关科室负责人,严肃认真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们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行有所止。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充分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主动纠正偏差,改正错误。三是于2019年5月6日停止“口腔治疗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口腔医疗服务项目和口腔材料进行收费,并对口腔科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材料进行价格公示,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院党委组织召开收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沟通交流,责成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如实向院纪委作出说明检讨,并立即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于2020年12月16日对口腔科进行价格政策专项培训,加强指导监督,规范收费行为。
(七)资产管理不规范。
16.经内部审计发现固定资产账面与科室实物量不相符。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在2020年12月前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二是在2021年1月31日前已按程序报废了2013年以来累积的待报废资产。三是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坚持每年定期清理处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
(八)医用耗材管理不规范。
17.未建立科室医用耗材领销存管理制度。从未对科室领用耗材进行盘点,存在管理风险。
整改措施:全面整改。一是制定了《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6个、《医用耗材二级库管理制度》《手术二级库房工作流程》,建立了住院手术室、复合手术室、介入手术室高值耗材二级库。二是2020年12月31日,对全院二级库进行计价耗材盘点,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对盘亏部分进行调账处理,并计入相应科室成本,调整年度损益。三是加强综合运用管理系统(HRP)建设,目前已实施到第二阶段,已实现了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订单管理、库存材料管理、代销材料管理,做到了实耗实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8.“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质量不高。没有把问题摆上桌面,没有谈开谈透,有的班子成员之间没有互谈。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检讨,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准确掌握谈心谈话要求。二是严格把握谈心谈话质量,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全覆盖谈心谈话,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内容、记录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谈心谈话质量。三是严格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步骤,高质量开好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在深入谈心谈话基础上,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增进团结的目的。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卫健委党组列席会议领导对民主生活会的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19.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办公室联合支部、护理部联合支部活动时被记录为上级党组织列席人员,没有弄清领导干部也是支部普通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如住院总支一支部活动缺席人数较多,2019年3月支部活动应到23人,实到13人。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7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检讨,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广元市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掌握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项要求。二是2021年1月14日,院党委对党委办公室、各党总支书记、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对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不力、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向各党总支、党支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立说立改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第一季度党建目标考核反馈,各党支部均能准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公示、报告、监督制度,把双重组织生活纳入个人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五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针对性开展党务工作技能培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十)干部选任规定执行不到位。
20.一是程序履行不到位。讨论干部任职前的投票实行实名制,未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二是资格条件与动议方案不符。如2018年8月关于选拔护士长的动议方案中明确了医疗业务科室中层干部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实际选拔人员的学历为专科;2019年10月关于选拔药学部等部门中层干部的动议方案中明确选拔的干部年龄在45 岁以内(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而实际选拔人员为1970年12月出生。三是个别程序缺失。未开展考察对象集体面谈。四是推荐考察范围较窄。普遍存在个别谈话和考察谈话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与,仅科室职工参与。五是存在选任材料形成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院纪委函询当事人,对工作不细致、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进行说明和深刻检讨,分管领导向院党委作出深刻检讨,责成当事人和分管领导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和监督。二是根据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已将讨论任职前的投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明确科主任任职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士长任职条件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科副主任选拔时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推荐考察范围扩大到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四是再次梳理干部选任材料,归档规范管理。
(十一)选人用人不规范。
21.一是未全面执行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2013年8月至今未根据川办发〔2008〕19号、川人社函〔2019〕129号等相关规定建立工作人员职级晋升制度,导致200余位专业技术人员未定期晋级。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岗位聘用条例、实施办法和程序,明确了在职级岗位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实施岗位竞聘。二是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管理。三是对符合岗位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梳理,在2020年10月已完成首批69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级晋升,其余人员拟在2021年4月底完成职级晋升。
22.对医务人员流动管理失控。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已于2021年1月12日,将8名同志的情况书面呈报市卫健委机关纪委予以整改。二是建立人员非正常流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卫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请求予以帮助解决。三是加强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对不履行离职手续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相关制度处理,必要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23.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院违规收费作出行政处罚后,医院没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没有进行案件剖析,没有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没有进行制度修订和监督检查,违规收费行为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院党委组织召开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剖析研究,责令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向院纪委作出检讨,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各临床医技科室每周固定时间开展盘点,以实际使用数量计费,做到使用数量和计费数量一致。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学习《忏悔实录》,通过集中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培训,强化政策法规制度学习,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价格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24.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个别人员被院党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医院没有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对工资降级。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一是严格纪律,坚决纠正。将原撤销科室临时负责人职务的处分纠正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7级降为专技8级,降低薪级工资两级,同时补扣降级后的差额工资。二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案件审查、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25.医德医风建设效果不明显。医疗缺陷和纠纷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行风”意识,加大医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医疗纠纷防范,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二是聚焦“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坚持“三不”一体开展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工作推进会议12次,以果敢决心大胆亮剑,较真叫板向自我开刀。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开展集中谈话6次,个人约谈300余人次,引导医务人员主动向院纪委说清了问题;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421种高值耗材进行二次议价,平均降幅 17.95%,对32种药物进行询价,降低成本80多万元,直接减少患者就医费用千万余元。三是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充分利用满意度调查数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四是完善《医疗(纠纷)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疗纠纷苗头性问题跟踪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置。
26.内部审计工作不全面不深入。监审科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不完善,对医院药品、设备、医用耗材、后勤物资、项目采购等未能全面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只有整改通知,无整改结果。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审计职能,深化医院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对医院药品、设备、医用耗材、后勤物资、项目采购等内部审计。二是制定了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和2021年审计工作要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审计人员配置,聘任了两名专业审计人员,分小组开展审计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十三)对审计、市场监管指出问题未整改。
27.《关于健康管理中心改造项目的审计决定》(广审投决〔2017〕24号)反映多计工程价款,至今未整改。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健康管理中心改造项目的审计决定》,尽最大可能追回多计工程价款。二是分别于2020年9月8日和2020年12月31日向施工单位四川升隆建筑工程公司发送催收函,积极与该项目负责人沟通予以追回。三是于2021年1月27日已通过律师事务所将该事项提交法院受理,将通过诉讼方式追回款项。
28.广市监处字〔2019〕01号、广市监处字〔2020〕47号分别对医院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违规收费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医院未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一是已于2020年4月1日停止“一次性识别带(腕带)”收费项目。二是院党委组织召开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剖析研究,责令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向院纪委作出检讨,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三是于2020年11月4日进行全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培训,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杜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四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学习《忏悔实录》,通过集中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培训,强化政策法规制度学习,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收费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杨敏;联系方式:0839-3314196;电子邮箱:954091195@qq.com
中共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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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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