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疫苗是如何来分类的?
我国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划分的主要标准是受种者是否自费。
(1)第一类疫苗
指政府免费提供,应依照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2)第二类疫苗
指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常规接种的一类疫苗有哪些?
我国目前规定的儿童常规接种一类疫苗共 12 种 ,包括:
3.疫苗接种的禁忌症都有哪些?
包括一般禁忌症和特殊禁忌症,其中一般禁忌症适用于各种疫苗接种 。
(1)一般禁忌症
包括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恢复期,发热或患严重的慢性疾病如心脏、肝脏、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化脓性皮肤病、免疫缺陷病或过敏性体质(如反复发作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有惊厥史或癫痫等。
(2)特殊禁忌证
指适用于某种疫苗使用的禁忌证,具体详见每种疫苗的详细说明。
注意:关于鸡蛋过敏患儿能否接种流感疫苗,有文献表明有严重鸡蛋过敏的儿童也可安全的接种足量三价季节性流感疫苗,且没有必要分次注射,但此类儿童接种后,需在有医疗条件的地方观察 30 分钟。
4.如何补种疫苗?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注意:当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说明书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5. 不同疫苗能同时接种吗?
(1)不同疫苗可同时接种
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但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接种在不同部位。
(2)接种间隔
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 28 天进行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6. 预防接种后可能有哪些表现?
预防接种制剂是一种外来刺激,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全身和(或)局部一般不良反应。主要有发热、局部红肿,同时可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 。
(1)全身临床表现
接种灭活疫苗后 24 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一般持续 1~2 天,很少超过 3 天;接种减毒活疫苗出现发热的时间稍晚,如接种麻疹疫苗后 6~10 天可能会出现发热,个别受种者可伴有轻型麻疹样症状。
少数除发热症状外,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全身不适等情况,一般持续 1~2 天。
个别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接种当天多见,很少超过 2~3 天。
处置原则:
发热 ≤ 37.5℃ 时,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其他疾病;
发热>37.5℃ 或 ≤ 37.5℃ 并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及时就诊。
(2)局部一般反应
少数接种后数小时至 24 小时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伴疼痛;
红肿范围一般不大,仅少数人红肿直径>30 mm,一般 24~48 小时逐步消退;接种卡介苗 2 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大多在 8~12 周后结痂(卡疤),一般不需处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洁,防止继发感染;
部分受种者接种含吸附剂的疫苗,会出现因注射部位吸附剂未完全吸收,刺激结缔组织增生,而形成硬结。
处置原则:
红肿直径和硬结<15 mm,一般无需处理;
红肿直径和硬结在 15~30 mm,可用干净的毛巾先冷敷,出现硬结者可热敷,每日数次,每次 10~15 分钟;
红肿和硬结直径 ≥ 30 mm 的局部反应,应及时就诊;
接种卡介苗出现的局部红肿,不能热敷。
7. 特殊儿童免疫接种应注意哪些事项?
(1)HBsAg 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
足月儿:出生 12 小时内肌肉注射 100 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按 0、1、6 月程序完成 3 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早产儿:出生 12 小时内肌肉注射 100 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间隔 3~4 周后再次肌注 1 次。尽早接种第 1 针疫苗,1~2 月后或者体重大于 2000 g 后再按 0、1、6 月程序完成 3 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
(2)使用糖皮质激素患儿
通常认为体重>10 kg,连续使用≥14 d,剂量≥2 mg/kg 或者≥20 mg 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的患儿,已经达到足够的免疫抑制,应注意对其接种活病毒疫苗的安全性;
对大剂量全身性应用激素治疗 14 d 以上的人群,停用激素后至少推迟 1 月以上才能接种活病毒疫苗。
(3)使用静脉注射用丙种球蛋白(IVIG)患儿
血制品 (包括全血、单产红细胞、血浆等) 和其他含抗体的血制品 (包括免疫球蛋白、高价免疫球蛋白和 IVIG 等) 能抑制麻疹和风疹疫苗的免疫应答≥ 3 个月,对腮腺炎和水痘疫苗的免疫应答是否有抑制作用尚不清楚。
此时接种含有麻疹或风疹疫苗的患儿,如果应用过下述治疗,必须符合时间间隔:免疫缺陷病的替代治疗 IVIG(300-400 mg/Kg)、ITP 的 IVIG 治疗 (400 mg/Kg),间隔至少 8 月;ITP 的 IVIG 治疗 (800 mg/Kg) 间隔 10 月;ITP 或川崎病的 IVIG 治疗 (1600-2000 mg/Kg) 间隔 11 月。
IVIG 使用并不影响口服 Ty21a 伤寒疫苗、黄热病疫苗、减毒流感疫苗、带状疱疹和轮状病毒疫苗的接种。
(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 HIV 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 HIV 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5)除 HIV 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
(6)有个人或家族惊厥史的儿童
有个人/家族惊厥史的儿童,接种白喉-破伤风类毒素-全细胞性百日咳疫苗(DPT)、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联合疫苗(MMRV),或者同时接种流感和 13 价肺炎球菌联合疫苗(PCV13),发生惊厥的危险性增加。
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无细胞性百日咳疫苗(DPaT)可显著降低热性惊厥的发生率 ,2010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热性惊厥史并非 DTP 疫苗的接种禁忌证 ;
应分别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MMR)和水痘疫苗,而非生后 12~47 月内接种第一剂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联合疫苗(MMRV);
有研究表明,热性惊厥的风险在 A 型流感 (H1N1) 疫苗接种后的风险增加了 2 倍,但感染流感后 FS 的发生风险会提高更多 。
有研究证实疫苗相关热性惊厥组与非疫苗相关热性惊厥组比较,其因热性惊厥住院、热性惊厥再发和诊断为癫痫的情况。结果提示两者的住院率及再发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之后发展为癫痫的风险也无不同。因此疫苗相关热性惊厥与普通热性惊厥本质上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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