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爱婴医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每位工作人员必须 以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成功为原则,认真执行 各项母乳喂养管理规定。
2、本院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母乳喂养知识 3 小时培训, 产科、儿科医务人员进行 18 小时培训(包括 3 小时 母乳喂养技巧的实习。 )
3、以各种形式,反复、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其重 要性,以及有关母乳喂养管理规定。
4、正常新生儿断脐后 30 分钟内,裸体与母体皮肤接触 30 分钟以上,同时帮助婴儿早吸吮,剖宫产在手术室 进行部分皮肤接触,待回休养室再继续裸体母婴皮肤 接触 30 分钟以上。
5、实行 24 小时母婴同室,护理及治疗时母婴分离不能 超过 1 小时。
6、指导和帮助产妇如何喂奶,反复教会正确挤奶手法, 喂哺体位及含接姿势,鼓励按需哺乳,在婴儿与母亲 分开的情况下,指导母亲如何保持泌乳。
7、彻底废除奶瓶、奶头、代乳品,禁止向产妇宣传和推 销母乳代用品。
8、 正常新生儿除母乳外, 禁止给新生儿喂水或其它饮料。
9、 医院成立继续支持母乳喂养随访系统, 进行产后访视, 并设立产后早期
友情链接: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版权©2024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网站访问量: 12016805 次
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