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治 后付费 我市开通公安民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2-08-16 来源:老站导入 点击量:189
今年年底起,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可通过绿色通道在我市12家定点医院得到先救治、后付费的无障碍紧急救治。为完善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机制,按照全省部署,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全市共有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被确定为首批定点医院。
据悉,当前全省范围内的公安民警的紧急救治水平仍存在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完善、地区间不平衡等问题,该绿色通道的建立,将极大缩短民警救治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民警牺牲、致残率,有利于提振公安队伍士气和体现社会人文关怀。按照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要求,对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包括公安现役武警)因战、因公负伤的、在执行公务中突发疾病的或其他情况需要紧急救治的,定点医院接到医疗救治指令后,必须立即启动公安民警 紧急救治预案,在第一时间派出医疗救援人员,坚持快速高效、就近便捷、协调联动的原则进行现场抢救(院前救治),并及时接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全力救治(院内救治)。为保证对因公负伤民警实施快速、高效、优质救治,各定点医疗机构凭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或人民警察证,对因公负伤公安民警实行无障碍收治、无条件施救,先救治、后付费,不得以未交押金、未办手续等理由延误或终止救治。此外,还将建立全省联动协作机制,保证跨地区转院、运送等的安全畅通。因其他原因到医院就诊的受伤、患病公安民警,各定点医院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优待。同时公安机关组织缉捕暴力犯罪嫌疑人、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等可能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行动时,应通知当地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做好紧急救治准备,必要时可组织医疗队赴行动现场待命。
按照相关会议精神,10月底前全省将初步建成紧急救治绿色通道骨干网络,年底前全面建成全省绿色通道网络。未来,绿色通道功能有望从功能单一的紧急救治向民警日常健康保护、职业疾病预防和健康干预等方面延伸。目前,我市被确定为定点医院的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市、县二级联动、全面覆盖。各定点医院将全力做好接诊、救治、会诊、转院等工作,并在技术力量、医疗设备、用血用药、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良好保证。(局办公室 局医政科)
附:定点医院名单: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旺苍县人民医院、苍溪县人民医院、剑阁县人民医院、青川县人民医院、三堆镇医院、元坝区人民医院、朝天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