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中国科学院赵继宗院士工作站

四川省院士工作站

急救电话:0839-3333333

患者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普专栏 - 健康知识

说说结核病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预防保健科  点击量:229

结核病,又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可以算作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疾病之一,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杆菌可以侵害人体的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

 

一、  肺结核是怎么传播的?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患者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或吐痰时,将带有结核杆菌的飞沫排出体外,形成带菌微滴漂浮在空气中,被他人吸入后造成感染。

 

 

 二、  哪些人群是结核病高发人群?

结核病是青年人容易发生的一种慢性、缓发的传染病,一年四季都可以发病,15岁到35岁的青少年是结核病的高发峰年龄,潜伏期4~8周,此外,儿童、老年人、抵抗力低下者更容易在感染结核菌后发病。艾滋病感染者、糖尿病患者等慢性病人,也是高危因素。

 

学校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场所,再加上学生学习压力大,锻炼少,尤其是高三和初三的学生,免疫力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一旦传染源存在,很容易引起传染,近几年学校聚集性发病时有发生。因此,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时刻不能放松。

 

三、  肺结核有哪些症状?

 

结核病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早期症状轻,不典型,容易与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如气管炎、肺炎等疾病混淆,经常被忽略而导致就诊延迟

咳嗽、咳痰、咯血或痰里带血丝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此外,胸闷、胸痛、午后低热、夜间盗汗、全身无力、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等也是肺结核的常见症状。

 四、学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后该怎么办?

 同宿舍或同班级有同学出现咳嗽、咳痰,咯血或痰中带血丝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并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如果同宿舍或同班级确诊有肺结核病人,即使自己未出现肺结核的有关症状,也应配合疾控机构早期进行结核病的健康检查。

 五、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该怎样办?

学生一旦被诊断为肺结核,要主动向学校校医和班主任报告,不要隐瞒病情、不要带病上课。传染性的病人应该住院隔离治疗,居家治疗的病人最好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单独居住。治疗期间,应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如必须去,需佩戴口罩。治疗期间要减少与其他人的接触,严格按照医生要求服药和复查,直到治愈复学。

六、家人得了结核病,该怎么办?家里的其他人怎么预防?

如果家中有了结核病患者,首先不要恐慌,先动员患者到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进行积极的诊断和治疗,并精心照顾患者,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里的密切接触者应到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进行检查,发现患病者应及时治疗;如无异常,3~6个月后最好再进行一次检查。如婴幼儿、学生或免疫力低下人群检查发现PPD强阳性,则应在医生指导下采取预防性服药;其他感染者在出现肺结核症状时应及时检查。

2、对病人的居住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督促病人按时全程服药,定期查痰,在痰菌未阴转前,应采取适当隔离,做好病人痰液的消毒处理。

4、肺结核是慢性消耗性疾病,家人在患者的进展期应适当给病人增加营养,增加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食物的摄入,保证结核病人充分休息,不宜过度劳累。

    得了结核病能治好吗?

 

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结核病的治疗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普通肺结核(非耐药的结核)只要坚持规则全程治疗,治愈率在90%以上。不规则或不合理治疗很容易导致治疗失败、产生耐药,而耐药结核病的治愈率会降低。如果是耐多药结核病,那么治愈率只有50-60%。

八、如何预防结核病?

 

 

1、房间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据统计,每十分钟通风换气一次,4~5次后可以吹掉空气中99%的结核杆菌。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洗漱用具专人专用,勤洗手,勤换衣,定期消毒等。

3、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痰要用纸包好焚烧,不要随地吐痰。避免结核病菌通过飞沫传染其他人.

4、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发病机会。

5、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上一篇 下一篇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版权©2024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蜀ICP备1301173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42号

网站访问量: 12016437 次


官方微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