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中国科学院赵继宗院士工作站

四川省院士工作站

急救电话:0839-3333333

患者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园地 - 党的建设

党章:第九章党组

发布时间:2013-05-07  来源:本站  点击量:4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上一篇 下一篇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正常上班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健康咨询)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版权©2024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蜀ICP备1301173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42号

网站访问量: 12013599 次


官方微信
Baidu
map